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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半岛泰安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4-01-31 10:21:44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BOB半岛为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现将《泰安市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地址:市政大楼B7050室,邮编:271000;并在信封上注明“泰安市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字样。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1日起7个工作日,即12月11日至12月19日。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67号),结合《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泰安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山东省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任务,优化布局、统筹谋划,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和相关政策。到2025年,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中药全产业链发展实现新突破,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泰安)建设迈出新步伐,走出一条符合规律、体现特点、服务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全域发展之路。

  1.筑牢中医药高水平服务网。健全完善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服务。支持泰安市中医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国家中医优势专科以及齐鲁中医药优势专科集群建设。市级公立中医医院持续保持“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加快推进医疗项目建设,高标准投入使用市中医诊疗中心(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新泰市中医医院应急综合楼、肥城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宁阳县中医院迁建暨医养中心等工程。到2025年底,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全部建设“两专科一中心”,至少创建1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牵头BOB半岛,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2.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积极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建设80个中医药特色村卫生室、30个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站。25%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6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建设“中医角”,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够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5%以上村卫生室能够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市卫生健康委牵头)

  3.拓宽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和老年健康服务内涵。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康复科、老年病科,推广10个以上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健全完善市县儿童青少年近视、脊柱侧弯、肥胖等中医药防治基地和服务网络。积极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康复医院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其他康复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普遍提供中医药康复服务。积极推广一批中医药适宜技术。规范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到2023年底,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0%,2025年达到75%。(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体育局配合)

  4.加快中医药服务智慧信息化进程。积极配合省级中医药数字便民和综合统计体系建设,开展智慧中医医院建设,到2025年底,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全部达到4级及以上,预约诊疗服务全部接入“健康山东服务号”,实现患者持电子健康卡全流程就诊。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积极开展诊间结算、床旁结算、扫码结算等“一站式”便民惠民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统计局、市医保局配合)

  5.推进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创新发展。加强中西医结合发展,在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医院、传染病医院和专科医院,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支持泰安市中心医院开展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培育项目建设和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建设。(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配合)

  6.发挥中西医结合临床医疗技术优势。以提高急危重症、疑难病种解决能力为导向,有效整合中西医医疗资源,积极开展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工作,促进中西医医疗技术优势互补,到2025年底,积极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升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脊柱侧弯即“儿童两病”中西医结合防治能力,健全完善市县“儿童两病”防控服务网络,2025 年,全覆盖推广“儿童两病”中西医结合综合防控模式。(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配合)

  7.积极引育高层次人才。落实扁仓人才培育项目,培育一批中医药学术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和杰出青年人才,加强中医药人才师承教育、游学研修管理。每年遴选一批省名老中医(药)专家、省名中医(药)专家、省基层名中医(药)专家,扎实推进中医药名家学术经验继承。实施高层次西医学习中医研修项目,培养系统掌握中医药理论和临床技能,能综合运用中医、中西医结合方法防治疾病的中西医结合高层次人才。在政策支持、资源配给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搭建高层次人才发展平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8.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根基。扩大中医药类公费专科医学生招生规模,强化定向就业协议履约。实施经典传承工程,强化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基层中医馆骨干人才培养,面向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和乡村医生开展中医药知识技能培训,着重提升临床技能。推进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和推广应用,培养基层中医药特色人才。加强中医(专长)医师考核、岗位培训和日常监管。到2025年底,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8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9.激活人才培养蓄水池。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推进中医药科学和教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强化医教协同,规范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化建设,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强化带教师资队伍建设,健全保障措施,提泰安市卫健委升住培学员培训质量。到2025年底,推动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建设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BOB半岛,通过临床带教、学习交流、继续教育等方式培养一批优秀中医药后继人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

  10.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科研力量优化设置和资源共享,争创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鼓励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申报承担或参与市级及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支持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与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加强泰山道地药材的合作研究,提升我市药品检验机构的中药创新和质量评价能力。加强平台基础设施、科研立项、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政策和经费支持。(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探索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机制。结合全市中医药发展实际,瞄准中医药发展前沿和学科建设重大需求,积极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中医药联合基金和省、市共建中医药项目,加大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对中医药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中医药临床与基础研究、中药新药研发。落实中医药科技评价标准,在科研立项、验收、评奖等环节,遵循中医药规律,实行分类评价。支持中医医院、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学协会等共享资源,联合开展中医药关键技术装备研究,适时开展可度量技术规范体系建设和中医药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道地药材生产管理。强化链式思维,持续巩固中药材种植优势,大力发展泰山地产名中药材,积极创建“泰好药”区域中医药品牌,全力打造具有泰安特色的“中药材区域品牌+单品类品牌+企业产品品牌”中药材品牌体系,逐步形成“一县(市、区)一主打品牌、多个特色品牌”的发展格局。强化标准化引领、规模化种植,重点加强泰山黄精,泰山灵芝,新泰百合、菊花、丹参,肥城黄芩,东平芡实、莲子等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和规范化种植。积极遴选中药材种植基地申报山东省中药材生态种植基地、中药材种子种苗专业化繁育基地、中药材类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大力支持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与辖区内有规模的种植基地合作共建中药材科研基地和大津口基地内建设的“泰山地产药材科普研究中心”(泰山中药标本制作基地)。开展常用中药饮片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研究,贯彻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与中药饮片质量控制体系。(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提升中医药产业深加工水平。鼓励中药生产企业在中药材产地自建、共建符合《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 的中药材生产企业及生产基地,将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延伸到中药材产地,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支持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进一步提升国家药品标准物质协作标定实验室能力水平,积极承担国家药品、特别是中药材的国家标准物质标定工作和国家中药数字标本的构建工作,探索共建检验实验室及检验检测平台。加快中药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发挥市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链的作用,扶持壮大中医药骨干企业。鼓励企业开发具有地方特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膳、药酒、药茶、保健品等深加工产品。完善中药材市场流通体系,畅通电商销售渠道,确保中药材流通更加安全、高效、快捷。(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快构建“中医药+”融合发展新格局。推进“中医药+”融合发展,实现中医药与康养、保健、食品、旅游、体育等业态有机融合。推广应用《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服务规范(试行)》,选择符合条件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星级评定试点工作,举办全市药膳大赛、“中医药+”新产品创意大赛。积极争创“齐鲁康养打卡地”、“本草拾趣园”、“岐黄养生谷”、“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支持泰山医院建设“养生保健一条街”,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发更多中医药养生、温泉浴养、研修康养、旅居养老等产品及中医药旅游线路,争创文旅康养融合发展示范区、试点区,文旅康养强县,做大做强“泰山康养旅游”品牌。(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提升“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品质,规范中药使用行为。依托中医医院或社会化中药房等,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与物联网系统搭建智慧中药服务平台,通过集约化和规模化中药饮片供应,加强质量管理,保证中药饮片质量,为各级医疗机构提供集中统一的中药药事服务,推动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采购存储、处方流转、医保结算、调配煎煮、集中配送、质量管理一体化发展,提升中医药药事服务能力,让人民群众用中药更方便、更放心。到2025年,推动1-2个县市区建设智慧共享中药房,负责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药事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强化中药材质量监管。严格落实中药材规范标准与常用中成药质量优劣评价标准,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的监管力度,强化专项检查和抽检。完善中药警戒制度,加强中药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建设,依法处罚处理违法违规问题,切实保障中药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加强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中药人才队伍、设备、设施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动中医药贸易高质量发展。依托我市中医药、中医文化等优势资源,通过合作、合资等形式,积极引进一批中医药加工企业落户泰安。鼓励中医药企业积极探索出口贸易,支持中医药企业国际发展。(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打造泰山中医药文化品牌。强化中医药文化研究保护,积极融入泰山文化传承与高质量发展工作。组建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队伍,开展中医药文化作品创作和中医药文化工作者评选活动。持续举办泰山论灸和泰山中医药文化节、泰山膏方节文化活动,打造泰山中医药文化品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19.畅通中医药文化传播渠道。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加强中医药文化内涵和传承功能建设,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扩大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试点范围,到2025年底,建成50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知识角。开展“百人百场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等活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机关,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拓展传播渠道,打造有代表性的中医药养生保健广播、电视、报刊栏目,加强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推送力度。积极开辟对外交流渠道,开展中医药文化交流活动,促进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市委宣传部、市外办、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广播电视台按职责分工负责)

  20.传承中医药文化精髓。推进中医药古籍和经典研究保护。梳理泰山中医药历史文化资源,挖掘整理钱乙等历代中医药名家学术思想和文化价值。积极推进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推进示范区建设“1+3”方案实施。深入推进实施示范区建设“1+3”方案,加快中医药技术传承创新,促进中医药人才发展,推动中医药服务模式优化,深化中医药管理体系改革,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效能和水平,积极争创示范区建设先行市、试点县。(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22.推进“揭榜挂帅”改革项目实施。推进“中医药服务县乡一体化‘一拖六’项目建设”省级“揭榜挂帅”改革项目实施,指导新泰市“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中医文化知识角建设、院内制剂调剂使用、师承教育培养、治未病和康复诊疗方案推广”等六方面工作整体提升,力争2024年底前达到预期效果,总结提炼经验。(市卫生健康委牵头)

  (一)强化工程实施。充分发挥市、县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动相关重点工作。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要研究制定专项配套政策和落实举措,加大对中医药重大工程项目的投入力度,加强项目统筹规划和预算申报管理,避免资金安排分散重复,整体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督导评估。加强中医药发展情况督导分析,督促各级各部门对照职责分工,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市卫生健康委牵头)

  (三)注重宣传引导。深入宣传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成效,加强政策解读,总结提炼中医药发展典型经验,讲好全市中医药故事BOB半岛,不断提升群众对中医药的认可度,营造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牵头)

  为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现将《泰安市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山东省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和《泰安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结合我市实际,起草编制《泰安市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体目标。提出要全面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到2025年,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泰安)建设迈出新步伐,走出一条符合规律、体现特点、服务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全域发展之路。

  一是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筑牢中医药高水平服务网,夯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基础,拓宽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和老年健康服务内涵,加快中医药服务智慧信息化进程。

  二是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推进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创新发展,发挥中西医结合临床医疗技术优势。

  三是中医药人才科技提振工程。积极引育高层次人才,夯实基层中医药人才根基,激活人才培养蓄水池,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探索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机制。

  四是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及新兴业态促进工程。加强道地药材生产管理,提升中医药产业深加工水平,加快构建“中医药+”融合发展新格局,加强“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强化中药材质量监管,推动中医药贸易高质量发展。

  六是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推进示范区建设“1+3”方案实施,推进“揭榜挂帅”改革项目实施。

  第三章保障措施。提出强化工程实施、加强督导评估和注重宣传引导三项保障措施,全力推动泰安市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取得实效。

  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一揽子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主要呈现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在指标设置上契合发展需求。到2025年底,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全部建设“两专科一中心”,至少创建1个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康复科、老年病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全部达到4级及以上,预约诊疗服务全部接入“健康山东服务号”,实现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全覆盖。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全市建成50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知识角。

  (二)在传承创新上体现泰安特色。一是在服务体系方面,提出推广10个以上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提升“一站式”便民惠民服务水平。二是在中医药产业方面,提出积极创建“泰好药”区域中医药品牌,全力打造具有泰安特色的“中药材区域品牌+单品类品牌+企业产品品牌”中药材品牌体系。三是在文化建设方面,提出打造泰山中医药文化品牌,高质量举办泰山论灸、泰山中医药文化节和泰山膏方节。四是在综合改革方面,提出实施“揭榜挂帅”改革创新项目,积极争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先行市、试点县。

  (三)在任务落实上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市、县促进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这一管理体制机制优势,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和协调解决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的相关问题,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细。


标签:工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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